沧州师范学院
2020年(第八届)“校园之星”及“十佳大学生”评选方案
为展现师院学子朝气蓬勃、积极进取的精神风貌,充分发掘身边的感动人物和感动事迹,发挥榜样的作用,引导和鼓励全校学生树立崇高的理想信念,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,经学校研究决定,举办沧州师范学院2020年(第八届)“校园之星”及“十佳大学生”评选活动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活动形式
二级学院推选——网络宣传——学校评审——表彰
二、奖项设置
(一)“校园之星”
1.“校园之星”设个人单项奖和团体奖若干;
2.奖项类别申报和名称:各学院在申报时可参考学习之星、自强之星、公益之星、才艺之星、实践之星、服务之星、创新之星、创业之星、诚信之星、运动之星、国防之星以及团结奋进之星、社团之星等名称,个人或团体也可根据各自某一方面的突出表现自行分类,自定积极向上的名称供学院和学校审核;
3.个人和团体只能申报一项,多个类别申报无效;各学院各奖项申报数量不限。
(二)“十佳大学生”
1.“十佳大学生”设10名;
2.每学院推选1名。
三、活动时间
(一)2020年10月14日——10月19日,各学院宣传发动、推选以及材料申报,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19日下午17:00.
(二)2020年10月24日凌晨6:00——10月28日晚22:00,网络宣传;
(三)2020年10月29日——10月31日,学校评审;
(四)2020年11月上旬召开表彰会进行表彰;
四、表彰和奖励
(一)根据评定结果,授予若干名学生个人或团队为“沧州师范学院‘校园之星’”荣誉称号,颁发荣誉证书及奖品。
(二)根据评定结果,授予10名学生为“沧州师范学院十佳大学生”荣誉称号,颁发荣誉证书及奖品;入围其他候选人获得“沧州师范学院十佳大学生提名奖”,颁发荣誉证书。
五、工作要求
1.各学院要广泛发动、大力宣传、积极申报,营造一种浓厚的学榜样、赶超先进的良好氛围;
2.评选推荐工作在各学院党总支领导下进行,由各学院具体负责按照评选条件推荐上报。申报人及各学院应真实、客观,如发现弄虚作假,学校有权取消其参评资格,并给予相应处理。
3.各学院以学院为单位提交材料,材料包括学院推荐表、申报人事迹文字(图片)材料、申报人近期照片(可以是标准照也可以是生活照)、申报人信息及联系电话等。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邮箱为:857736033@qq.com,纸质版送图书馆大楼706室学生处王景胜老师。
学生处
2020年10月15日
附件1:
沧州师范学院 “校园之星”评选办法(试行)
第一条 参评条件:
1.在校全日制大学生;
2.热爱祖国、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,认真贯彻落实马列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、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。
3.积极参加和推动学校精神文明建设,主动拓展、提高自身综合素质,品德优良,行为文明。遵守和执行《沧州师范学院学生日常管理手册》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,没有受过任何处分。
4.学习态度端正,刻苦努力钻研,艰苦奋斗、开拓进取,德才兼备。
5.在以下几个类别中某一项表现突出者均可以申报:
(1)学习科研类:
①学习成绩优秀,在本专业名列前茅并获得过国家奖学金或励志奖学金者;
②积极参与校内外科学研究并取得一定成果者;
(2)创新创业类:
①获得过国家、省创新创业大赛奖项者;
②在某一领域的技术发明获得国家专利或被企业采用者;
(3)竞技竞赛类:
①积极参加国家、省文体比赛并获得名次者;
②积极参加国家、省本专业领域比赛并获得三等奖及以上者;
(4)励志自强类:
①不畏逆境、艰苦奋斗、自强不息,在老师、同学中影响较大并有模范引领作用者;
②身残志坚,励志自强,能感动并带动他人珍爱生命、热爱生活、努力创造美好人生者;
(5)实践服务类
①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服务,取得一定影响者;
②积极参与环境保护宣传和活动,有利于学校和社会生态文明建设,表现突出者;
③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,受到社会较高评价者;
④积极践行校园文明礼仪,在校园文明建设、提升学校形象方面表现突出者;
(6)国防建设类
①积极投身国防建设,在部队服役期间表现优异、立功受奖,在大学生参军入伍方面有榜样引领作用者;
②积极参与国旗班、国防预备大队的训练、活动,为学校赢得荣誉具有模范引领作用者;
(7)团队社团类
①团队具有较高凝聚力、执行力以及集体荣誉感,在学习、实践、社会服务等方面有突出表现,为学校赢得荣誉者;
②团队具有较高协作能力、创新能力,在创新创业、文体比赛等各种国家、省级竞赛中获得团体成绩三等奖及以上者。
第二条 申报人需认真填写沧州师范学院“校园之星”申报表(附件3),并附推荐文字和图片材料(1500字左右)。各学院经评选后填写推荐表(附件4),并连同申报人材料一同报学生处。
第三条 曾获得过沧州师范学院“校园之星”称号的同学或团队不再参评。
第五条 每年由学校统一召开表彰大会进行表彰和奖励。
第六条 学生处对此办法具有最终解释权。
附件1:
沧州师范学院 “十佳大学生”评选办法(试行)
第一条 参评条件:
1.在校全日制大学生;
2.热爱祖国、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,认真贯彻落实马列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、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。
3.积极参加和推动学校精神文明建设,主动拓展、提高自身综合素质,品德优良,行为文明。遵守和执行《沧州师范学院学生日常管理手册》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,没有受过任何处分。
4.学习态度端正,刻苦努力钻研,艰苦奋斗、开拓进取,德才兼备。
5.符合《沧州师范学院关于三好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、先进班集体和单项奖的评选办法》(校发〔2020〕52号)文件“三好学生评选条件”;
6.优先推荐条件
具有以下条件者,各学院优先推荐:
(1)对国家、社会、学校做出特殊贡献,为学校赢得荣誉或积极的社会影响;
(2)在学术科技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;
(3)在各级各类竞赛中表现突出、成绩优异者;
(4)在社会实践中做出突出成绩者;
(5)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做出突出成绩者。
(6)在社会工作中有创新活动、做出特别突出成绩者。
(7)在国防动员教育活动中表现突出者。
第二条.每个学院推荐只能推荐1名当年度“三好学生”参评校级“十佳大学生”;曾获得过沧州师范学院“十佳大学生”称号的同学不再参评。
第三条 各学院认真填写沧州师范学院2020年“十佳大学生”候选人推荐表(附件5),并附推荐文字和图片材料(1500字左右)一同报学生处。
第四条 每年由学校统一召开表彰大会进行表彰和奖励。
第五条 学生处对此办法具有最终解释权。
附件3:
沧州师范学院2020年“校园之星”申报表
填表时间: 年 月 日
姓 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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性别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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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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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生年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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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治面貌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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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电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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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在学院、专业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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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报类别(个人或团队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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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园之星名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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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 要 事 迹 |
1500字左右(本页不够,可加页) |
学院意见: (公章) 年 月 日 |
评选小组意见 (公章) 年 月 日 |
附件4:
沧州师范学院2020年“校园之星”推荐表
填表时间: 年 月 日
学院 |
推荐学生姓名 |
推荐类别(校园之星名称) |
类别(个人或团队) |
联系电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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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5:
沧州师范学院2020年“十佳大学生”候选人推荐表
填表时间: 年 月 日
姓 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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性别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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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治面貌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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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在院系、专业、班级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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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方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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现任职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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获得校级及 校级以上 荣誉情况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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英语水 平等级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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计算机水平等级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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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绩情况 |
附:加盖二级学院公章成绩单 |
先进事迹 介绍 |
1.A4打印稿附在登记表的后面 2.1500字左右 |
所在学院 意见 |
年 月 日(章) |
评选领导 小组意见 |
年 月 日 |